在不同的地区单位评职称,依据的职称条件不同,对出书的要求也不同。所以在出版专著之前,一定了解本单位依据职称文件对专著的要求。下面举3个例子来说明。
例1: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或译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
这里就要求,出版独著合著皆可,字数在4万以上,著作必须与专业相关。这里没有对出版社和书号有具体要求,想用电子书号的作者,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单位是否认可电子书号的图书。
例2:正式出版专业著作1部(合著的论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5万字),或受邀编写专业教材2万字以上。
这里的要求是独著、合著、教材皆可。合著的话,要求5万字以上,署名位置没有要求。
例3:正式出版相关专业的学术著作1部(主要作者)。其中,著作要具有 ISBN 与CIP、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 万字以上。
这个要求比较高,著作必须是单书号,著作内容要有创新。图书对于图书内容有要求的文件,大概率在评审时会核查图书的内容,高质量的稿件获得的加分更高。
评职称出书的要求根据地区会有变化,在出书之前,一定要确认职称文件要求,按照要求出书,否则会导致出版的图书不能用。